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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2013年中考高中招生考试政策方案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2013-5-5 20:23:29
 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招生委员会
湛教〔2013〕10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生委员会,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巩固和提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分数线、分批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19号)精神,结合湛江市实际,现就做好湛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初三春季分流学生和报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可免试录取。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必须是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正常休学复学的学生)。
    2、本市户籍考生初中阶段非户口迁移等原因中途转到市内其它县(市、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县(市、区)报考;初中阶段在市内其它县(市、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且有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考,但只能在报考的县(市、区)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3、异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报考条件,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办函[2013]48号)要求执行。具体条件为:
    (1)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入户我市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其入户的县(市、区)(含湛江开发区,下同)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中考。
  (3)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异地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学籍所在地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并与学籍所在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证明。
  (4)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毕业,且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
    (5)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本人原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并由我市学籍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等部门协助出具有关证明。经户籍所在地级市招生部门同意的,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
() 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对考生户籍和学籍进行认真审核,并联合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严格审批本市户籍考生跨县(市、区)报考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的报考资格。考生必须对本人户籍、学籍和居住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和方法按《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3]37号)执行。
二、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
    5月25日至6月3日。
    ()志愿批次
    志愿分为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三个批次,每个批次按计划类别分别设置相应志愿组。
    提前批设置一个志愿组,共1个志愿。在提前批录取的学校有广东实验中学。
    第一批设置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和择校生两个志愿组。其中国家任务生志愿组5个志愿,择校生志愿组3个志愿。在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有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批设置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和择校生及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三个志愿组。其中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志愿组3个志愿,择校生志愿组2个志愿;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组8个志愿。在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有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以及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志愿兼报
    第二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不得兼报,其余均可兼报。只报考第二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的考生,提前批和第一批的志愿不用填报。
()志愿填报
    1、考生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通过登录“湛江市中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14.214.244/),自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划线和录取,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市、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志愿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初中学校和考生必须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考生要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已被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录取,未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考生,或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又不服从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均不予批准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3、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志愿填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班主任老师的培训,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4、打印志愿表存档备查。考生在网上确认提交志愿后,由学校打印志愿表给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的志愿表由学校存档备查。
    5、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隐瞒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控制学校的志愿填报工作;严禁学校将本校志愿事先印好在志愿表上强制考生填报;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擅自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后篡改志愿。凡隐瞒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强制考生填报志愿、擅自更改考生志愿,或在考试后篡改志愿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做好报名志愿数据分析工作。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和协调,加强志愿数据的分析和监管。
三、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
    ()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80分、历史80分、体育50分、生物25分、地理25分,总分910分。
    考试各科的初中毕业成绩由市教育局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第成绩公布,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考试
    1、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14日
语文(9:00-11:00)
物理(2:30-3:40)
英语(4:10-5:30)
6月15日
数学(9:00-10:30)
化学(2:30-3:30)
思品、历史(4:00-5:40)
6月16日
生物、地理(10:00-11:30)
 
    2、体育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按《关于印发湛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3]41号)。
    ()考试安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试室要配备2名监考员,同一试室的2名监考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初三级任课教师监考。有条件的县(市、区)应集中在县城考试,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分片集中进行。同一考场必须安排三所以上学校的考生参加考试。考场和保密室建设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的规定执行。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各县(市、区)考场和保密室,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号和试室、座位编排由市教育局招考科用电脑随机编排。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考科的编排安排考试,未经许可不得改动。
    为确保英语科听力考试质量,英语科考试时,考场采用有线广播或无线听力耳机接收系统播放听力光盘。
    ()特长生术科考试
    特长生术科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组织。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术科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办法、考试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等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确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作为特长生招生划线录取的依据。
    ()成绩报送及公布
    1、体育考试成绩的报送。体育考试的原始成绩由各县(市、区)录入电脑,于5月10日前将密封的成绩光盘和成绩更正登记表及其成绩登记卡送市教育局招考科,并将体育成绩统计表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的报送。各招生学校完成特长生术科考试后,应将参加术科考试的所有考生成绩于5月3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招考科和基教科(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招考科和基教科,见附件3)。
    3、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公布和复查。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于7月8日由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为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的衔接,市教育局招考科会基教科做好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工作。分数线划定后,由市教育局招考科将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学校上线考生名单数据复制成光盘移交基教科。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时,市教育局招考科同时将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学校上线考生名单光盘发给县(市、区)中考部门,并由县(市、区)转发各中学打印向考生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9日至10日两天内向所在中学申请复查,由县(市、区)中考部门集中后于7月10日12:00前送市教育局招考科复查。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做好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布和成绩复查工作,以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档与送档
    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录取,电子档案在报名和填报志愿时建立。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普通高中新生电子档案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根据省中招平台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凭考生初中学籍号在市教育信息平台直接调取考生初中电子学籍。纸质档案由各高中学校按省《关于使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籍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的通知》(粤教基[2004]115号)的要求建立。报考中职考生的档案按中职档案管理要求建立,报考技校考生的档案根据湛江市技校招生办要求建立。
省教育厅直属中学提前录取送档有关事宜按省的通知办理。
五、录取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国家任务生、择校生和特长生三种类型。
    1、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指标分配计划。今年各县(市、区)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比例提高到40%。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招生指标今年继续分配到各县(市、区),分区域按指标和考生志愿统一划线录取。坡头区按县(市、区)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机制将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分配到该区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别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各县(市、区)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的国家任务生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填报后报市(见附件1)。从2015年秋季起,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和麻章区将按初三毕业生人数比例把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录取。
    2、特长生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特长生属于国家任务生,招生计划包括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种类型。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得超过三所面上中学举办特色班,省、市、县重点中学原则上不办特色班,只能招收个别特长生。
    3、择校生招生计划。各中学招收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三限”政策。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省、市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县一级学校控制在10%以下。严禁高中阶段学校高收费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根据省的要求,我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为6.8万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任务为8.25万人(含县内招生、市属学校招生和输送珠三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分解到各高中阶段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4人、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2人安排招生任务,报县(市、区)审定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招生计划直接报市教育局审定。全市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高中阶段学校应按省的要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编制上报计划,具体上报计划时间和操作办法另文通知。市教育局于5月10日前统一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
    () 投档和划线
    我市中考按志愿批次和志愿组进行平行志愿划线和投档录取。市根据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和1:1的投档比例,划定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先划完一个批次的国家任务生和择校生后,再划下一个批次。即按提前批、第一批高中国家任务生、第一批高中择校生、第二批高中国家任务生、第二批高中择校生和第二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6个志愿组顺序进行划线。在每组志愿中以分数优先,按志愿次序进行划线投档,当考生被划入某一学校后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和志愿组划线。具体划线说明如下:
    1、提前录取。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实验班、各中学的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实验班或特长生不再参与其它志愿的投档和划线。①湛江一中和湛江市二中实验班,根据学校上报的拟录考生名单,按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各县(市、区)的国家任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的原则录取。②特长生,根据各中学上报所有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名单和成绩,按该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和国家任务生分数线的70%确定入围名单,然后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中录取。
    2、省一级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分配指标划线。根据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分配指标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对未达到分配指标数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了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降50分划线,降分后仍不能完成该校的分配名额,收回指标转为面向本地的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初中学校在分配指标的高中学校统招线上已完成或超过分配到本校的指标数,则该校考生不享受降分录取保护。各招生学校要将所分配的名额、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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